為進一步擴大贛州城市旅游在南昌的宣傳效應,擬在南昌地鐵、機場投放贛州文旅宣傳廣告,根據政府采購相關規定,擬向社會公開詢價,有關事項如下:
一、廣告內容
1.南昌地鐵1號線、2號線、3號線,不限于:1.地鐵列車廣告;2.地鐵站臺廣告;3.地鐵燈箱、扶梯等墻面、立體廣告。除列車廣告外,其他形式的廣告需標注尺寸、位置。
廣告發布時間為半年;
2.南昌機場大型燈箱廣告一面。需標注燈箱尺寸、位置。廣告發布時間為1年。
以上兩項內容可以打包報價,也可單項報價。
二、資質要求
(一)經過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合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經營范圍應包含廣告投放;
(三)近兩年無違法違規記錄或著其他不良信用記錄;
(四)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采購項目的報價;
(五)地鐵、機場媒體投放授權書。
三、遞交方式
凡有意參加本次詢價的企業,請于6月6日前將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及有關資質證明及報價單含詳細報價:廣告投放具體位置、媒體類型、數量、投放時間等)密封后遞交至贛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510辦公室,其中需現場核驗授權書原件。地址:贛州市金嶺路12號,聯系人:黎文煊,電話:8398862。
附件
承諾書
贛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
我公司(公司名稱: )已詳細閱讀了貴局發布的《關于“在南昌有關媒介投放贛州文旅宣傳廣告”詢價公告》,自愿參加上述項目詢價,現就有關事項鄭重承諾如下:
(一)本公司保證所提交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二)本公司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贛州市及贛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有關政府采購的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規定;
(三)本公司承諾在近2年內無違法違規或其他不良信用記錄;
如有違反以上事項,我公司愿意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特此承諾!
法人代表/負責人(簽字)
公司(蓋章)
2022年 月 日